为切实提高法治治理水平,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8月1日上午,甘溪法庭邀请县人大代表及甘溪村村干部,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劳务合同纠纷案。
(调解现场)
案涉当事人杨某某系湖南某茶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2019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某受雇于该茶厂从事制茶工作。2023年5月经双方结算,杨某某尚欠张某某劳务报酬共计67849元,并由杨某某以出具欠条的形式对双方的债权、债务予以确认。后因杨某某未支付报酬,张某某特提起诉讼。
(当事双方签调解协议)
该茶厂系甘溪法庭辖区内企业,去年与周边200多户农户因土地流转金等问题产生纠纷,企业现尚在恢复生产中。考虑到该企业经营困难,但又要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做到法治护企与司法为民的同频共振,承办法官遂邀请县人大代表及村干部一同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人大代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官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7月,澧县法院甘溪法庭与甘溪滩镇政府挂牌成立澧县甘溪滩镇“人大代表+人民法官”诉前调解工作室,该案例系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一起典型案例。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澧县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搭建“快车道”,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打造乡村新“枫”景。
链接:《湖南法院网》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1641.shtml
《中国网》http://changde.china.com.cn/2024-08/12/content_4289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