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澧县法院,石门县子良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单位的联动处置下,成功化解一宗“民告官”的陈年积案,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并握手言和。
郑某诉石门县子良镇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受理该案后,澧县法院高度重视,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业锋担任该案的承办法官。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果,承办法官带队深入实地走访,用心听取诉求,耐心解答,通过背靠背的调解等方式,经过多轮协调、沟通,会同石门县子良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单位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陈年积案得到圆满化解,府院联动取得良好效果。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府院联动机制的深入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澧县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加强府院联动,由院领导带头承办行政案件并参与协调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如我在诉”意识和实现双赢共赢理念,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下一步,澧县法院将继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构建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定、联动平台,让矛盾解决按下“快捷键”,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执法司法效能叠加,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共同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前端,实现行政审判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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