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一行到澧县法院甘溪法庭、大堰垱法庭、红湖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澧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锋参加座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业锋陪同调研。
(在甘溪法庭选址处查看建设效果图)
谢迎春一行实地参观了甘溪法庭、大堰垱法庭和红湖法庭,详细了解三个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辖区案件特点、诉源治理等情况。
座谈会上,法庭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法庭的工作情况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卢业锋介绍了澧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围绕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探讨交流。
谢迎春对澧县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明确人民法庭定位。要落实“两便”原则,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基层治理格局,狠抓案件质量,夯实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打造符合时代需求的新时代人民法庭。二要对标对表抓落实。做到“三个有三个无”,有基本条件、有较好的绩效、有特色亮点,无安全事故、无错案追究、无违法违纪。三要抓好法治宣传。通过巡回审判、人大代表进法庭、送法“六进”做实法治宣传工作,系统策划,形成合力,努力打造工作品牌,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取得实效。
刘锋表示,澧县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建机制、搭平台、创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纽带桥梁作用,打通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把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强,为推动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