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戴军军,男,1985年10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澧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诈骗罪,于 2023年 2月18日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3年7月3日,本院对其取保候审,当日由澧县公安局执行。
罪犯戴军军诈骗罪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2023)湘0723刑初197号刑事判决书,对戴军军犯诈骗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2024年4月17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戴军军于2024年4月28日以其身患尿毒症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4年5月15日受理。
现本院将受理罪犯戴军军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736-3132728
澧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