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上午,澧县法院向张某、李某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当事人应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爱未成年子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益。张某与李某深受感动,表示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会一如既往深爱子女,保证其健康成长。
在该离婚纠纷中,张某是外地女,远嫁湖南李某,婚后生育二子,长子已成年,次子尚幼。二人后因性格不合,时有争执,张某感到委屈,2023年回娘家居住至今。张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向本院起诉请求离婚,要求抚养次子,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向张某了解案情,张某谈到二子,几度哽咽,两兄弟亦向母亲表示不愿分开生活,希望父母和好。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关口前移,在调解阶段向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当事人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让孩子感受完整的父爱、母爱。
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今后,本院将能动履职、德法共治,坚持问题导向、因案制宜,向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通过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的温度和力度。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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