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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头版:执行攻坚路 殷殷正义情
——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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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雨田 杨紫翎  发布时间:2023-12-16 18:57:54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治报》2023年12月26日报道

11月28日,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局副局长彭杰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执行局副局长彭杰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为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澧县法院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用真抓实干兑现群众的真金白银。

  一场接一场的专项执行行动,织就天罗地网;凝聚执行合力,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执行干警披星戴月,以汗水换来群众真心点赞。12月22日,澧县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公布执行工作成绩单。今年来,澧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65件,结案3549件,执行到位总金额9.96亿元。


  刚柔并济 巧解执行难题

  “感谢汤法官不辞辛劳,多方协调,为我解决了大难题。”今年4月,被执行人项某为澧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幅锦旗。从拒不执行到连声道谢,被执行人项某的态度为何有了180度大转弯?这源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项某驾驶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澧县法院依法审理,判令项某赔偿孙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项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即使被拘留,项某也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汤梓龙实地走访发现,项某家庭十分困难,“她本人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早已丧失劳动能力,而丈夫在监狱服刑,公公患有癌症,确无履行能力”。

  汤梓龙认为:“执行工作一定不能按部就班,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促使矛盾化解。”他转变工作思路,与申请人孙某耐心沟通,告知项某“执行不能”的实际困境。同时,联系村委会、人大代表、多名同村邻居共同做思想工作。在与双方当事人反复大量的沟通协调下,项某同意凑齐3.2万元支付给孙某。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该院执行局局长李世支看来,“执行工作,要利剑出鞘、重拳铁腕,也要善意柔情、智慧办案,刚柔并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年初,刚过完年,执行干警便火速出击,前往梦溪镇郭家铺找到了被执行人郭某兵。

  2014年9日,郭某兵与申请执行人郭某辰的法定代理人周某离婚。双方约定郭某辰由母亲周某抚养,郭某兵应当支付女儿治病、康复期间费用和后两年生活费共计299280元。但郭某兵支付了1.1万元就没了音信。郭某兵常年在外务工,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如何化解矛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好不容易找到郭某兵后,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抚养费支付问题进行协商。

  “不管怎么样,作为男人,一定对子女负责,不能逃避责任。”

  “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哪个角色的缺席,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或许都需要用一生去治愈。”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此案顺利执结。

  “涉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虽然执行金额标的不大,但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办案原则,用法解决双方的纠纷,用情融化双方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世支表示。


  凝聚合力 扩大执行朋友圈

  破解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打赢这场“硬仗”,必须要凝聚各方合力。

  “没想到我躲到张家界,你们还能找到我。”今年7月7日,看到澧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上门,被执行人何某惊讶不已。其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100万元后迟迟不还。法院调解后,何某一直未予执行,躲在外地逃避执行。

  “法官,我找到了何某的具体位置,我现在就在他家附近,他在武陵源区开了一家酒店。”当天,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澧县法院执行局分管领导卢业锋立即带队前往武陵源区拘留被执行人。

  考虑到不熟悉外地情况,澧县法院同步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武陵源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向其请求协助。武陵源区法院接收到澧县法院委托后,决定派两名执行干警参与拘留,一同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汇合后,迅速将何某带上警车。何某在得知自己将会被拘留后,十分慌张,开始各种途径筹措资金。很快就将100余万元打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身处异地、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情形屡见不鲜。为此,该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兄弟法院携手共破执行难题。

  该院还引入人大代表、村干部、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探索出了“二四六”执行模式。即每年在每个乡镇确立2件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全年开展4次大型集中执行活动,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在全县每个乡镇确立6名人大代表作为联络员,联动人大代表打好执行协同战。

  “你好,我们是澧县法院执行干警,这是我们的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强制拘传……”今年3月9日上午,该院开展“利剑护澧”集中执行行动。省人大代表赵伶俐、县人大代表张毅、易宗明、谭先武、陈强、彭浩等见证执行。

  参与过执行活动后,赵伶俐表示:“亲身参与后才知道,强制执行还有各种各样的内容,执行干警还要有化解纠纷的能力与智慧。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单位参与、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协力破解执行难题。”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工作网,澧县法院还出台了执行网格化方案,建立涉及全县各街镇、社区执行网格,增强查人找物能力。同时,强化与公安、检察等机关联系,依法移送涉及拒执犯罪线索,坚决依法惩治“老赖”。截至目前,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线索10余条,追究刑事责任3人。


  放水养鱼 助力企业回血造血

  “感谢法院,给我和公司一次重生的机会。”近日,办好抵押贷款手续,湖南某电子厂法定代表人赵某打电话给法院连连表示感谢。

  近两年,位于澧县的湖南某电子厂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债务,先后被9个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达1106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电子厂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强制拍卖厂房,案件虽然得以有效执行,但该厂50多名员工将面临失业风险。

  如何让该案执行效果最大化?澧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既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可以帮被执行人公司继续生产出发,为双方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表示将在电子厂完成抵押贷款手续后分期偿还债务。

  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发挥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执行质量和效率,传递司法温度,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外,切实加大对胜诉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障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恶意逃债行为,为胜诉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顺利渡过难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澧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锋表示:“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一环,不能空调白判。下一步,澧县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队伍综合素质及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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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夏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