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犯贪污罪一案。为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澧县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了全县各主要单位共计60余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了本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利用在政务中心收费窗口的职务便利,通过回收、套用票据再将票据原件作废等方式,以侵吞的手段将186笔公款非法占有,涉案金额达748万余元。杨某将侵吞的公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包括购买房产、车辆、理财产品等,剩余部分在犯罪行为被单位发现后退缴国库。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组织下,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法庭对贪污犯罪事实及证据逐一进行了核实。面对如山铁证,杨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未能抵制诱惑走上犯罪道路深深忏悔。本案将择日宣判。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此次公开庭审是澧县法院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将审判资源转化为廉政教育资源的一次实践。现场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链接:《潇湘晨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23-03/20/content_3108518.htm
《湖南高院》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97157.shtml
《常德日报》https://appimg.cdyee.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0032/3042839.html?isShare=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