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肖鑫玉,女,2002年10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澧县,居民身份证号码43072420021018626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临澧县刻木山乡天星村8组。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2年5月23日被澧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2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次日由临澧县公安局执行。
罪犯肖鑫玉介绍卖淫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湘0723刑初283号刑事判决,以肖鑫玉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肖鑫玉于2023年2月8日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受理。
现本院将上述受理罪犯肖鑫玉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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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