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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网络犯罪就在你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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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灿 郝诗卫  发布时间:2021-12-20 11:35: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诈骗罪案件,上述案件均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网银技术实施的接触式诈骗犯罪迅速地发展蔓延,给民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为社会一大危害。如果我们不提高警惕,就有可能成为其中的隐形帮手或者受害者,要么损失钱财,要么受牢狱之灾。

在澧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或将以自己的名义开具的银行卡卖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供诈骗分子支付结算使用,或将以自己名义申请的微信号租借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使用,供诈骗分子能有多个通讯工具欺骗受害人。其中向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或微信号的人多为10-30岁的青少年,租借微信号的人甚至很多都是在读的初高中生。因为买卖银行卡或租借微信号等行为轻松且报酬高,10-30岁之间的人很容易参与其中,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该类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他们的行为助推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猖獗。

拒绝买卖银行卡、出租微信号等通讯工具,从你我做起。广大民众要警惕个人信息的泄露,杜绝将一切包含自己个人信息的账户、通讯工具买卖、出租等行为,不要因一点蝇头小利,成为犯罪的帮手!


 
责任编辑:杨紫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