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扩大战果,澧县人民法院以“快、狠、准”为原则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聚焦“黑财清底”,加大执行力度,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攻克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督办以孙圣武为首的15人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中财产刑部分的执行。为此专门成立了孙圣武等人涉黑专案执行组,负责清理孙圣武等15人名下财产。同时为了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本次专项行动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市人大代表张剑梅同志现场见证执行。
2018年6月,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以金融合同纠纷为由将孙圣武等4人诉至澧县法院,最终以调解结案。民事调解书
生效后,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孙圣武名下房产进行拍卖,但因孙圣武涉及
刑事案件,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涉案房屋无法交付买受人。2020年7月17日,专案执行组对涉案房屋依法强清,
向买受人交付涉案房屋,并按照刑事判决书将相关涉案财产依法予以收缴。
图为市人大代表张剑梅同志现场见证执行
图为执行干警现场清点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