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澧县法院诉服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活跃着这样一位特邀调解员,他“退而不休”,没有在家享受安逸的退休生活,整天忙碌在诉前调解工作的一线。他就是澧县法院退休干警石汉军同志。
因为依旧怀揣对司法工作的热忱,今年3月份,石汉军同志欣然接受院党组的邀请,来到院诉服中心成为一名特邀调解员。他在一个月以来接手的20件诉前调解案件中,调解成功了12件,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一线办案压力。
初心不改 再启征程
为更好地促进本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今年3月,澧县法院党组拟从本院退休干警中返聘一位担任特邀调解员,从政治觉悟、工作能力、个人品行等方面综合考量,初步拟定聘请退休不久的石汉军为特邀调解员。在接到党组邀请后,石汉军没有继续在家含饴弄孙,享受悠闲的退休生活,而是立即调整状态投入到紧张繁琐的诉前调解工作中,不辞辛劳,继续为付出了三十年青春的审判事业发挥余热。这充分体现了一名有着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的高风亮节,体现了一名退伍军人的政治觉悟。
自被返聘为特邀调解员以来,石汉军仍像退休前一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他每天按时赶到调解室,开启一天繁忙的工作;他严守底线,拒绝当事人的吃请,不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他秉持公心,坚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坚决拒绝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他工作负责,对接手的每一件诉前调解案件,都认真研究,耐心细致,尽力促使案件能圆满解决。
想方设法 化解难题
石汉军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曾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他将丰富的调解经验运用到诉前调解工作中,办理诉前调解案件自然得心应手。
周某冰等2人诉黄某、某保险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一案,由于此案两原告家属因交通事故死亡,诉请赔偿的损失达120多万元,黄某与保险公司相互推诿,双方差距非常大。但石汉军不畏艰难,先是多次向黄某宣讲法律,促使黄某转变态度;同时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亲自到常德向保险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经过10多天的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常德支公司赔偿周某冰1080000元,车主黄某赔偿周某冰132000元。
李某喜等5人诉李某东、某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调解,因对方当事人在外地不太方便,石汉军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对方释法明理,仅用了2天时间,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李明喜等5人105000元,促进案件圆满解决。
除了认真办理案件,在有年轻干警向他请教学习时,他也是耐心细致地传授技巧。关于诉前调解,他说到,调解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只是在认真研究案情的基础上,摸准当事人的心态,找准调解的切入点,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缓和矛盾,缩小差距,才能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