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稳定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支撑。澧县法院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经济大局”的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服务措施,为服务“新常德·新创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转变观念方面。严格落实《民法总则》对市场主体权利保护要求,从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公平交易权等多方面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办案方面。严格按照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印发《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新常德·新创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从4个方面30项内容上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服务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审慎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的刑事案件,坚持罪行法定,严格适用法律。
三是工作机制方面。健全涉企业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对涉及面大,可能存在群体性风险的案件,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合力化解矛盾。加快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和“执转破”的力度,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加大对企业胜诉债权的执行力度,帮助企业实现合法权益。
四是法治宣传方面。通过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座谈会、释法答疑等提高企业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暖企”走访活动,了解企业涉诉问题和司法需求,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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