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法院在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以及有关乡镇联动支持下,促成澧县某村委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七年的欠款纠纷,啃下一件涉特殊主体“骨头案”。
2011年4月,澧县某村委会委托中间人熊某与罗某签订《敬老院施工承包合同》,之后,罗某耗费半年时间垫资修建了敬老院的20间平房和围墙附属工程。工程竣工后,该村举行了敬老院竣工庆典,养老院投入使用。但在支付了40万元工程款之后,村委会便一直拖欠罗某余下的16万多元尾款。罗某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还款事宜,但未见成效。催讨无果,罗某将村民委员会告上法庭,而让罗某更加欲哭无泪的是,法院判决要求村委会还钱,村委会却依然无动于衷。
2018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该村负责人,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但村委会主任、书记却始终推诿搪塞,未履行分文。执行受阻,执行法官却未就此放弃。
“要打赢执行攻坚战,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绝对难以完成的。”澧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章业文说,“尤其是这样的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更需要各方协作,统筹调度,才能把骨头案逐个攻破!”
为此,澧县法院充分考虑该案被执行主体的特殊性,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6月21日,书面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报告了该案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争取理解和支持,并将案件通报涉案村委会所在的镇政府。
兵贵神速,6月22日,澧县县委政法委便召集涉案村委会所在镇政府以及涉案村委会负责人召开了涉村委特殊主体案件协调会。会上,涉案村委会所在的镇政府负责人就全力支持该村委会主动履行做了表态。会议结束时,村委会负责人有了很大转变,表示该村财务目前陷入困境,但必会尽力履行。
会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村委会主动兑现了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中国法院网》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index.php/article/detail/2018/07/id/3391422.shtml
《湖南法院网》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7/id/3394828.shtml
《法治湖南》链接:http://www.fzhnw.com/fzhn/Thread.aspx?xsid=110&Id=36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