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钱了!盼这一天盼了快三年了!太谢谢你们了,谢谢!”农民工王某仿受其他30名农民工的委托刚办完领款手续,与三名工人代表坐在澧县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眉头舒展,笑意难掩,连声道谢。
6月15日,澧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某支付了劳务款13万8千元,31名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执行人刘某某承包的位于澧县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先后组织王某仿、孙某清、孙某银等31名农民工施工。没想到的是,工程完工后,刘某某却拒不支付138490元报酬,工人们虽然不断地向刘某维权讨薪,但刘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2017年11月,王某仿等31名农民工向澧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虽然法院最终支持了王某仿等人的诉请,但刘某却始终没有履行判决义务。
万般无奈之下,2018年2月,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积极查找有关线索,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皮卡车和现代小汽车各一台,同时,密切关注刘某的银行账户情况,坚持不定期进行查询,对刘某账户的1.8万元存款进行了强制扣划。此外,执行员还多次电话联系远在广州的刘某,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的风险和法律后果,同时耐心细致的对其辩法析理,在执行员的不懈努力下,刘某表示一定积极履行,兑付农民工工资。随后刘某主动将余下劳务欠款汇入法院账户。至此,一起历时近三年涉及农民工群体利益的案件终于得到了完满的解决。
《中国网》链接:http://life.china.com.cn/2018-06/19/content_88311.html
《法制周报》链接:http://www.efaw.cn/view.php?tid=13165&cid=9
《常德文明网》链接:http://hncd.wenming.cn/qxdt/lx/201806/t20180620_5278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