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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法制周报》:澧县法院首次适用“议价模式”确定司法拍卖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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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艳艳、程林  发布时间:2018-06-12 10:04: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澧县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推送了一套住房,这是自57日湖南省高院下发《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来,该院首次适用议价模式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司法拍卖起拍价。

“以往,第三方评估公司若要完成这样一套面积在130平米左右二手房的评估鉴定,耗时通常在30天左右,需要的费用大概在1万元左右,而这次“议价”,是在法院下达拍卖裁定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定价时当场就确定了网拍品价格,当事人也不会有任何评估花费,实现了财产定价零佣金,司法拍卖零成本,财产变现零负担。澧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程林说。

据悉,当事人“议价模式”是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由法院指导,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对拟拍卖的标的物进行自主协商议价,能协商一致的经法院审查后确定为司法拍卖起拍价。相较传统的委托评估,“议价模式”具有零佣金,定价快,效率高等特点,不仅减少了被执行人标的物挂网时间,也节约了当事人处置财产的成本,有力助推被执行人财产加速变现,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目前,澧县法院正在积极与税务、房管等单位衔接,尝试引入“询价”便捷模式,努力实现双方当事人协商定价、政府询价方式与传统评估模式等多元化定价模式的互助互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网》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06/id/3334670.shtml

《法制周报》链接:http://www.efaw.cn/view.php?tid=13080&cid=20

责任编辑: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