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整个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不少,绝大部分发生在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甚至亲属之间。
因借钱引起的纠纷中,绝大部分因借钱人无信用引起。如有人明知无还款能力,仍编造理由借钱消费;有人借钱后有能力还,但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借鸡下蛋”,等对方逼急了,闹到了法院,再还钱;有人借钱用于赌博、吸毒、嫖娼,压根就没想到要还钱;也有人通过大范围借钱,诈骗敛财,引起群体诉讼。特别是后两者,容易引发民事纠纷,甚至因索债引起冲突,导致治安或刑事案件。
那如何才能避免此种“有借不还”的情形出现呢?首先借出者在钱借出之前,要考察一下对方的信誉程度、还款能力,以及借钱的真正用途。再次钱借出去后,如果发现借钱的人有规避债务苗头,不要碍于亲情、友情对赖账者放任自流,应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今人们这种观念逐渐淡漠,借钱呼唤诚信。只有诚实守信、按期还钱,才能树立威信,才不至于背地里被人骂“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