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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童”不再“痛”须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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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庆华  发布时间:2017-11-27 10:47: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再次将幼童安全问题推上舆论热点,尽管相关结论还在调查之中,但各种揣测和议论甚嚣尘上。在人声鼎沸中仿佛让人看到了前几年的“幼儿园校车”事件,“幼师从业资格”事件,每番事件之所以受到民众的高度关注,归结到底在于幼童。幼童尚在成长发育阶段,行为能力,认知能力,鉴别能力,安全意识都处于需要成人正确引导的阶段,每个幼童背后的家庭都在关切,都在怀疑,都在愤懑,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替幼童发声。为何每次谈到幼童安全都让人如此心痛?笔者认为,治事不若治人,治人不若治法,切不可只在悲剧发生后引发一时的舆论关注,而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标本兼治,让谈“童”不再“痛”。

以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打牢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基础桩”。幼儿教育在大力发展教育的今天似乎成为一块短板,公立幼儿园入园难,导致民间资本的大量涌入,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应运而生,良莠不齐的民办幼儿教育机构不免让人担心,纵观见诸报端的幼儿安全事件,事件的主角多为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或其从业者。故而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促使优质的幼儿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是避免幼童安全事件再次发生的基础。

以全方位的监管成为幼童安全的“安全阀”。不管是公办机构还是民办机构,都需要教育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加强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形成“双随机”的抽查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查真管,建立从业人员与资本准入机制;可以探索家长参与幼儿管理的机制,采用家长轮班制,抑或利用互联网使教育机构与家长实行园区共管,家长可利用手机查看幼童在园区的实时动态;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幼童安全教育的氛围,让幼童明白伤害、猥亵、虐待等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告知父母的意识。

以幼儿安全的法律完善成为保护幼童的“警戒线”。随着时代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幼童安全、幼童虐待、幼儿猥亵等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性和制裁的宽松性。必须在幼童安全、幼童虐待、幼童猥亵上等问题上完善法律,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惩处力度,施以重典,整治幼儿教育行业的乱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过类似情况的教育机构与从业人员设置禁止性条款予以制裁,一触红线,终身禁入。

幼童问题之所每次都触痛人们的敏感的神经在于每个人都有孩子或都会有孩子,每个人都不想自己的孩子在美好的童年出现阴影,受到伤害,这影响的不止是一个孩子,也不止是一个家庭,而是千万的你我他。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快乐的成长是一个很小的愿望,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真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