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澧县政法界,孙元新是个人物。1987年7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澧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地处山区的码头铺法庭、地处平原的大堰垱法庭等基层工作多年,从书记员干到副院长,法律的天平,在他的手里始终拿捏得不偏不倚。2004年10月担任澧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2006年12月又升任澧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的变化,没有改变他用法律的尊严推进法治的信念,近年来先后多次受到澧县人民政府嘉奖,被澧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五星级政法干警,2016年获常德市人民政府二等功一次。堪称澧水河畔的法治天使。
回首孙元新的法律生涯,维护公平与正义,是他始终不渝的信念。用他的话说:法律就是用来呵护公平与正义的,作为一名法官,决不能在诉讼审判与裁决中有任何偏颇,否则,法治就是一句空话。
2017年3月,孙元新受命牵头办理杨某某要求任某某夫妇腾退买受房屋执行案,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他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找出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内在原因,发现执行标的位于澧州食品城中心,有着人口密集,流动性强,盲目执行可能导致被执行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等特点,为此,他与执行团队一起,制定缜密的执行方案,并在院领导的全力支持下带领60多名干警,趁着天黑赶赴现场,顾不得夜间春寒料峭和身体疲倦,硬是从晚上7点开始坚持到次日凌晨4点,一举将任某某所占有的近2千平米的家具城成功执行到位,买受人杨某某为此感激涕零。这不仅成为澧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腾退房屋面积最大的首例通宵执行案,还被周围群众赞誉为:这样的法律,就是真正的正义。
运用法律手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孙元新大局意识的具体体现。新鹏陶瓷公司是澧县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全县的纳税大户。该公司进驻澧县对骏鹰矿业公司进行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发现原企业股权不明晰,办理兼并重组的手续难以合规到位,担心由此吃不了兜着走,遂向法院申请对骏鹰公司资产清算。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特事特办,孙元新接到指示后没有丝毫怠慢,立马按规定启动绿色诉讼通道,及时立案,亲任审判长,快马加鞭调查取证,马不停蹄予以审理,从立案到审结,前后不足100天时间,为新鹏陶瓷公司的扩大重组及时扫清了法律障碍。赢得了县委领导与新鹏陶瓷公司负责人的一致赞扬。
设立“金融巡回法庭”,是孙元新为服务地方经济提出的一个大胆建议。这一专门审理涉金融企业的诉讼案件的创新性建议,为推动原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起到了快立、快审、快执的积极作用。经他亲手受理的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清收案件520余件,都是快审、快结、快执,共清收到位贷款1亿5千多万元,为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改制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和谐进程中,孙元新坚持寓法于理,情法并用,调处了一起起箭在弦上的民事诉讼案件。2017年4月,原澧县新裕公路收费站员工卢燕等25人因劳资纠纷而将澧县新裕公路建设公司、新裕实业集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与生活补助。考虑到此案涉及人数多,利益面广,弄不好会导致事态升级。在认真了解案情缘由以后,孙元新主动带领承办人、庭长一班人,深入到田间地头,以法律为基准与原告当事人一对一交心谈心,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当这一案件在涔南镇永丰村村部巡回审判时,用人单位当庭向原告致歉,并主动支付25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共计32万多元,参加旁听的镇村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不对这一结果深表赞许,省市多家媒体相继对此进行报道。当事人还向澧县人民法院赠送了“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