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长,这面锦旗是我们的一点儿心意,希望您和同事能收下。”近日,两位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鲜艳锦旗送到我和同事的手中,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望着鲜艳的锦旗和当事人舒心的笑容,我的思绪又回溯到那难忘的回忆之中。在滴水成冰的去年深冬,我所在的民一庭受理了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方共有25名劳动者,被告是澧县某公路建设经营公司和位于广州的某实业集团公司。考虑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矛盾尖锐、案情复杂、极易引发集体上访等特点,作为庭长的我和承办法官覃敏、成水友为妥善化解矛盾,集体研究调解思路,寻找对策。
通过与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以及原告方代表的接触,我们了解到,2003年,澧县某公路建设公司与位于广州的某实业集团公司合作投资修建了207国道澧东公路。2004年1月,该路段由澧县某公路建设经营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后,25名原告先后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该公司的收费站工作。2015年9月,被告澧县某公路建设经营公司通知25名原告,因涉案公路迎国检、修路整顿而暂停收费,要求解除与25名原告的劳动关系。此后,25名原告与二被告就经济补偿金、失业补偿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数次到相关部门集体上访,反映情况。作为原告方代表的廖某拉着承办法官成水友的手,诚恳地说:“成法官,我们这批人都是上有老人要养,下有在读高中、读大学的孩子要养,现在公司不要我们上班了,岁数又大了,很难再找到其他的工作,生活维持不下去了。”原告廖某及其工友的眼中流露出满是期盼的眼神,那眼神真挚、无助,让人心碎。身为人民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和同事们顿生同情之心,决定尽全力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原告方的合法利益。
然而,针对被告方的调解工作却一波三折,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给25名原告以任何经济补偿。我和同事没有气馁,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向二被告释明法律,分析诉讼利弊,引导二被告树立妥协、双赢的观念,助推矛盾的化解。在我们的努力之下,二被告的态度有所松动,同意给一定的补偿,但与25名原告的预期仍有不小的差距。我和同事又反过来逐一与25名原告交流,建议他们考虑到被告的经营现状,实事求是地与被告达成补偿协议,否则拖延下去将会进一步损害原告方的利益。在我和同事们不懈的努力下,原、被告终于接受了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澧县某公路建设经营公司同意根据25名原告的工作年限,分别给予补偿。在接下来的庭审现场,25名原告与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拿到了经济补偿款等费用共计32万余元,案结事了人和。望着25名原告当庭领到补偿款之后兴奋、满足的笑容,我和同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面鲜艳的锦旗,是对我和同事们辛苦付出的最大的肯定。这些来自当事人的温暖肯定将鼓励我和同事们继续在审判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