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工作札记
婆媳关系紧张 丈夫两次起诉离婚
分享到: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16-03-22 10:14:37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婆媳”间的关系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难处理的一本,任某就遇到了这难事。任某与妻子熊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均系再婚,可结婚后不久熊某就经常因琐事与婆婆争吵,一边工作,一边还要调整婆媳关系,倍感压力,夫妻之间也因此争吵不断,心灰意冷的任某最终决意离婚。第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未得到支持,这一次,任某再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

 任某与熊某于20116月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半年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熊某也曾怀孕,但最终没有能生育小孩。同时熊某也是个十分倔强的人,离婚已近十多年,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婆婆的叨唠,使其无法忍受,经常与婆婆发生争吵,在争吵后,又总是指责任某偏向其母亲。而夹在中间的任某更是两边为难,一边是自己的母亲,一边是自己的妻子,再加上工作的压力,见婆媳关系一直没有好转。从2015年起,任某两次来澧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第一次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任某无论如何也要解除这婚姻的枷锁。两次庭审时,熊某均表示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较好,自己也愿意改变,希望自己一个稳定的婚姻状况和生活不愿意离婚,而任某则执意要离婚。经本院调解熊某同意离婚,但要求任某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但对于帮助的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法院考虑到熊某无居住地,身体条件差,判决任某与熊某离婚;任某支付熊某1万元经济帮助。

 在家庭中,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双方要妥善处理好之间关系,首先要有正确的认识,当遇到问题时双方都需要学会互相尊重、谅解,避免争吵。另外,当夫妻间因琐事产生了一定的矛盾时,双方应心平气和地面对困难,都沟通与交流,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各自改正缺点和不足以维护和谐的家庭环境。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