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打架无好手,吵架无好口”,但往往事有因果,情有缘由。近日,澧县法院进山入村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件的当事人是72岁的皮老与81岁的孙老,两个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为何会大打出手呢?原来,2015年10月13日的一天,皮老在孙老屋后的荒山上砍柴,孙老见状,认为屋后的荒山是自家的,柴自然也是自家的,心里不顺,便趁皮老不注意拿了一捆柴回去。待皮老发现后,顿时火冒三丈,冲到孙老家去理论,两个老人你一句,我一句,相互不依,打了起来,各有所伤。之后,气不过的孙老一纸诉状将皮老告上了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两位老人居住在离澧县80公里的甘溪滩镇石板村,山高路远,为了方便诉讼,承办法官决定驱车前往两人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并不顺利,两位老人起先都不承认动了手,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开庭之前从村治安主任处了解的情况,的确可以证实当时两位老人都造成了并不明显的轻微伤。
考虑到孙老的诉求并不高,两人伤情轻微,又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判决只会给两位老人造成更大的心里隔阂,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承办法官便耐心的做两人的调解工作,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劝孙老想一想老邻居的好,让皮老忆一忆困难时期共同帮扶的场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皮老终于松了口,承认自己确实不该动手打孙老,孙老也说自己不该出口伤人,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和好如初,法官结了案子,老人解了心结。
http://hunan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03/id/18239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