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法庭就是法院在乡镇的一块招牌,我们的目标是将甘溪法庭打造成澧县人民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让群众看得见公平、摸得着正义,用法律把纷争化解成一股股甘甜的溪水滋润老百姓的心窝。”甘溪法庭庭长刘庆华如是说道。
作为庭长,他总是身先士卒,迎难而上;作为法官,他总是耐心细致,不偏不倚;作为前辈,他总是不吝赐教,有问必答。从1996年开始进入澧县人民法院工作,他记录、审理的案件达到1000余件,经他审理的案件,调解率接近60%,撤诉率达到20%,他也从“小刘”变成了“华哥”、“华庭长”,但无论是做书记员、副庭长、庭长,面对得与失,他都保持着一颗初心,不忘始终。
从心出发,换一种视角解心结
人民法官为人民,办案子,化矛盾,解心结,都是要用心的,用一颗什么样的心,就会结出什么样的果,用真心从群众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解决困难,他们自然愿意和你交心,再疑难复杂的案子,也能抽丝剥茧,明明白白。
2015年6月初,甘溪法庭收到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书记员从立案庭拿到案子以后,马上开始联系两个被告送副本,一个是借款人,一个担保人。借款人在澧县的西北边—太青乡太青村,交通十分不便,进出比较麻烦,电话里沟通借款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担保人呢,电话里沟通倒是很配合,现住在县二中附近,约好中午的时候将副本及相关材料送达给她,10分钟过后,担保人追了一个电话过来,表示家里有孩子下午还要高考,怕中午过去让孩子看见,影响高考,希望法官高考结束后再送副本,也不知道是故意打马虎眼还是另有蹊跷,刘庆华说:“宁可她骗我们一次,也不能因为这个事影响孩子的高考!”已经从庭里出来的他们只得打道回府。
“这个案子的借款人现在人在家里,我已经联系过了,但是借款人对借款好像另有隐情,就算邮寄送达的话,借款人也不一定会出庭,不如我们跑一趟太青山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吧”书记员如此提议,刘庆华微微一笑:“我早看了卷宗,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户口所在地相距很远,这与一般的金融案子不同,确实需要我们去借款人那详细了解情况。”
太青村位于海拔1100米左右的太青山内,进山的路很不好走,山路蜿蜒,急弯很多,有些地方路基太窄,进村的水泥公路都还没有全程修通,进村的话大概还有20分钟的脚程,不熟悉路况的司机一般都不敢上山。法庭的司机小吴对这条路还算熟悉,开慢一点上山倒也不算困难,只是多花些时间,但路边上就是悬崖,让人胆战心惊。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法庭一行人终于到了村口,在太青村村主任的带领下很快找到了这件案子的当事人。当事人一开始很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收副本,对于借款也不是很愿意多说,只撂下一句狠话:“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告我我也没有钱还。”刘庆华仍然耐心的做着当事人的工作,站在一旁的村主任看不下了:“老郭,人家法庭的同志都这么大老远的进山帮你解决问题来了,你咋就这么倔呢?出了问题你总要想办法解决嘛,难道一直拖着不成?” “ 老郭,我看这样吧,你先把副本拿着,开庭的时间我们先定着,争取开庭之前我们把这个案子协商处理,只要你们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我们就可以不用开庭了嘛,但是现在你必须要把你的想法告诉我啊,不然我怎么做你们双方的工作呢?”经过这么一来二往循序渐进的问答,老郭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以理服人,不偏不倚析法释理
法院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律是根据客观事实来适用的,如何将生硬的法言法语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土言土语,将道理讲明白、讲透彻,做到以理服人,让老百姓肯接受是一门庞杂的学问。刘庆华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要学的,要做的,还有很多。
2015年9月23日上午8点,甘溪法庭前往如东乡杨家垱村村部开展巡回审判,一场涉及65位农户的纠纷告一段落,农户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纷纷为法庭点赞。
因为涉及人数众多且居住较为集中,立案后,刘庆华意识到这不能简单一判了事,必须把法理和农户说清楚,不然会给农户带来二次伤害。于是他主动联系杨家垱村委会,从村委会得到反馈后,通过村委会联系到了大部分涉案农户,利用村镇广播系统将农户集中到村部后集中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到场的农户抵触情绪非常大,破口大骂者、拒不签收者皆有,如果不把道理讲清楚,只是简单的送达副本了事,开庭时可能会更将矛盾激化。
“我根本就没在合同上签字,为什么要在法院起诉我?凭什么要我收你们的传票?我不服!”
“我虽然签了字,可是我作的担保只管一次,为什么要我担保三次呢?”
“大爷,您先别激动,您说没在合同上签字,您更要出庭和原告对质了,有理不在声高,要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查清楚的。”
“大哥,你再仔细看看合同,这可是循环担保的合同呀!如果签合同时,原告存在欺诈,你只管说出来,拿出证据,我们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农户们的问题咄咄逼人,气势很足,但涉案农户的问题基本大同小异。于是刘庆华在该村村村部进行了一场没有准备的法治宣讲,现场一一解决农户的疑问,及时解答农户的不解,为庭审顺利进行做了很好的铺垫。
庭审当日,虽然到场的群众很多,但是庭审秩序十分井然,基本上都很配合法院的询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进行的十分顺利,案情也基本查清。
反复沟通,耐心调解促和解
刘庆华善于做调解工作,用他的话说就是,一些事实清楚、矛盾并不尖锐的案子,只要法官善于动脑子,磨嘴皮子,很大一部分都是可以调解结案的,做调解最大的诀窍就是耐心倾听,反复沟通,他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2014年2月12日,万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刘某停在路边的农用六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万某侧翻在地,腿部受伤,刘某当即拨打交警电话报警,但万某表示自己伤势不重,双方私了就行。
于是,刘某再次拨打交警电话告知双方准备私了,不用交警来现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万某打电话叫来其堂兄与刘某达成了刘某赔偿万某医疗费用1000元的私了协议。事情本以结束,不料万某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其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软组织挫裂伤,住院治疗费用远不止1000元,于是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案子发生在甘溪法庭的辖区,自然很快来到了刘庆华的案头,他很快就发现该起事故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难以厘清,而万某与刘某也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时陷入了僵局。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他知道这起纠纷最大的争议就是责任的划分与赔偿,万某认为,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不管怎么样,必须还要赔钱,而刘某认为,双方已经私了,早已赔了钱,直到现在还来主张赔偿于理不合,而且万某主张的赔偿金额太大,更不可能接受。
刘庆华深知,纷争进了法院就必须化解,开庭之前,他反复做双方的工作,一步一步的拉近原、被告之间的距离,平衡两边的心理预期,开庭时,他控制两边激动的情绪,查明了基本案情,开庭之后,他仍然不放弃做调解工作,最后终于达成了刘某赔偿万某医疗费7000元的调解协议,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刘某拉着刘庆华的手说道:“家门法官,万某的伤的确因我而起,住院治疗肯定花了钱,可我不相信他住院治疗能花几万块钱,经你这么一调解,我愿意出这7000块钱!”
或许,他获得的荣誉并不起眼;或许,他的理论并不高深;或许,他的工作方法并不聪明。但不管受到多大的委屈、遇到多大的挫折,也不管面对多大的诱惑,经历怎样的困顿,他总是能看看自己胸前的法徽后,继续前行。就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刘庆华用他的方式,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挥洒着自己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