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工作札记
法官,为婚姻的伤口缝针
分享到:
作者:喻 丹  发布时间:2015-09-15 08:21:16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一大早,按照预定的开庭计划,我将第一审判庭的门打开,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9点,曾法官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要在这里开庭。

闹离婚的这对八零后小夫妻结婚还不到两年,双方各有单位,收入稳定,女方怀疑男方外遇,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自从案子分到曾法官手里,调解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原以为这起离婚纠纷不过就是八零后一时冲动耍点小性子,从中调和一番便皆大欢喜,哪里知道调解过程竟成了双方父母的控诉会。几次沟通过后,曾法官发现案件远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其中牵涉的不只是这对八零后的小家庭,还有双方父母整个大家庭。经过多次劝解,双方的父母总算能够心平气和地就事论事,言语中不再全是抱怨和责怪,但也始终不肯面对面协商。曾法官希望了解这对小夫妻的真实想法,遂定好开庭时间,希望两个人坐下来单独谈谈。

8点40左右,我带好空白签到单到审判庭准备,当事人还没有来,电话响了,“小喻,当事人来了你让他们先坐会,我还在路上,我已经给他们打过电话说我可能要迟一点到。”挂了电话我有些纳闷:曾法官是大伙公认的做事严谨之人,开庭必会早到,今天莫不是有什么突发情况?没有细想,我继续做着开庭准备工作,不一会儿,原、被告陆续到庭。

“曾法官,您的脚怎么了?”顺着原告的声音和目光,我朝门口望去,曾法官正一瘸一拐地往里走,“没事,早上刀片划伤脚,在家止了下血,我们先开庭。”包扎伤口的白纱布依然浸出血迹,曾法官顾不了这么多。

“原告,你是否愿意调解?”“可以考虑。”“被告,你是否愿意调解?”“愿意。”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见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曾法官走下审判台,将原、被告拉到一块坐下,轻言细语劝解,“我的年纪算得上是你们的长辈,也是婚姻中的过来人,之所以苦口婆心地劝你们是不愿看到你们遇事就想着分手,夫妻之间遇到问题需要两个人一起想办法解决,否则,一段婚姻是这样,第二段、第三段婚姻还会是这样。谁的父母不希望孩子婚姻幸福,但幸福的婚姻一个人呵护不来,需要两个人一起努力,婚姻把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系到一起,当然会有磕绊,但这也是你们小夫妻成长中所要经历的!”曾法官用家长的口吻劝慰着原、被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和好,并表示愿意理性对待婚姻,今后共同努力经营家庭。临别,在医院工作的原告催着曾法官去医院处理伤口,曾法官笑着说:“给你们处理好了婚姻的伤口,我们才能安心到你们医院处理自己的伤口啊!”

常言道,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每年涌入法院成百上千的离婚案件并非个个都已感情破裂,多数时候只是感情里有了伤口,婚姻里有了裂痕。如果将法院比作医院,必然面对各类情感创伤,那么法官就是医生,靠着自身的法律素养、道德良心和审判经验,让破碎的婚姻和平解除,为婚姻的伤口缝针。

来源:本 院
责任编辑:刘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