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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上门服务 方便群众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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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 芳  发布时间:2015-05-08 14:42:01 打印 字号: | |
  • 法官当场为老人登记立案
  • 上门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2015年5月4日是中国法院改革的重要里程碑,立案由传统的审查制变为登记制。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稳步、有序地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诉讼引导和便民措施,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5月9日,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澧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获悉澧县澧南镇一独居老人陈某因购买房屋与他人产生纷争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老人年龄过大,行动不方便,立案庭的法官带着立案登记材料,驱车前往老人住所地对他的起诉进行了当场登记立案。陈某说:“你们真的是人民的好法官,我没想到立案会这么简单,谁说法院的门难进啊!”。

澧县法院为配合立案登记制施行,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诉讼服务区,摆放了《登记立案流程图》、《诉状样式》等手册,推行上门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立案,从各方面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便利。

来源:本 院
责任编辑:刘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