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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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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 红  发布时间:2015-05-05 17:23:00 打印 字号: | |

5个月前,我从工作了四年的综合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调到审判一线工作,没有经过书记员的过渡与缓冲,审判经验为零的我直接上了真刀实枪的战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办案压力。当数次口干舌燥的调解换不来当事人的握手言欢,当真诚的付出换不来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我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整天处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

在迷惘、彷徨之际,我将目光投向了身边的老法官——吴开勇。他用高超的调解技巧,丰富的审判经验,认真的工作态度,敬业的奉献精神让我经历了一次彻底的精神洗礼。明年即将退休的吴庭长现在依然是我所在庭室的办案主力,甚至连出差,他也是不顾高血压等疾病,当仁不让。吴庭长对审判的每一个环节乃至细节都要求完美,每次庭审结束后,必定对庭审笔录复核,避免纰漏的出现,甚至对裁判文书尾部的印章,他也要求清晰可见。身边有这样的德才兼备的好榜样,我还能说什么呢,唯有加倍珍惜学习机会,让自己尽快成长。

于是,我静下心来,用心观察老法官们处理案件时的技巧与艺术,遇事冷静思考,寻求答案,多向身边的同事学习。经过痛苦的涅槃,我慢慢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工作逐步上手。年初,我承办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年60岁的老李在工地不幸坠亡,给体弱多病的妻子以巨大的精神打击。老李身前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当老李的妻子申请理赔时却遭拒绝,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老李原来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已终止,没有投保新的意外伤害保险。老李的妻子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对“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上老李的字迹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上的字迹不是老李本人的。在向原、被告送达鉴定结论后,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证据面前,保险公司愿意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数额,双方当事人仍存在较大的分歧,我并没有轻易放弃,继续分头做原、被告的工作。对于老李的妻子来讲,调解结案能让她尽快领到保险赔偿金,最大程度地缓解经济压力。对于保险公司来讲,现有证据对保险公司不利,走判决执行程序的话,保险公司需足额赔付保险金。在我不懈的努力之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十天后,老李的妻子领到了保险金,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谢谢罗法官,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在伤心之后继续前行,因为法官是我选择的职业。信仰是一盏心灯,在温暖自己的同时,照亮他人,也是作为法官的我安身立命的支柱。

来源:本 院
责任编辑:刘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