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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信仰绿化国人的精神“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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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 杨  发布时间:2014-11-24 08:53:26 打印 字号: | |

民族精神世界的荒漠贫瘠,一切经济建设结果均是海市蜃楼

封建社会,国人向来只盲从于人言思想,而无思考后产生自我精神的习惯。信奉“皇权至上”,见别人跪头,喊万岁,便遵从现实,亦步亦趋。再往前看,秦皇以绝对皇权“法家”思想,帮助了秦国统一。不过,教条得窒息式严酷法律,死板得不能让人透过雷池外的多呼一口气生活氛围,让社会环境也缺少了人“味”,最终导致众人的“揭竿而起”,也走上周朝“路人已目”的覆国之路。

现如今,十八届四中全提出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经济建设加入大社会的法治建设,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之中国,从而复兴中华之文明,树立一个国人遵纪守法大环境。可见,司法公信力变得异常关键,“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司法行政机关理应为“排头兵”,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履行法治义务,“公生明,廉生威”,以加强民众对司法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所感受到的信任与尊敬,体现到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使得广大民众对法律持有十足的信心,最后促进公民的法律信仰加强。到时,围绕整个国人精神的法律文化为一口源源不断的甘泉,浇灌时下经济热潮后只“向钱看齐”的精神“荒漠”。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与民族有着荣辱与共的关系,政府与群众有着相濡以沫的关系。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既然着眼于“全面”二字,司法机关又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加之司法体制改革正进入“快车道”,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更应该懂得自身权利范围,率先抓住法治信仰,带头“从法、守法、用法”。并且努力做到如下姿态: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社会公正的引导者,法治精神的传递者。同时持之以恒的保持自身“战斗力”,不断学习,进行自我完善,伴随自身价值实现,进而推动司法公信力良性发展,营造国人精神世界信得过的“法治”信仰繁荣。

法治信仰有别于传统文化的“寻根尊儒”,它更多像一种硬文化形式存在,一旦形成,便坚不可摧。当然,国民更应该在法治社会中耳濡目染,吸收其精神精华,加强自身的权利意识,最终“倒逼”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共同绿化这片信仰“荒漠”。

来源:本 院
责任编辑:刘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