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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或行政)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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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02 10:47:31 打印 字号: | |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或行政)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或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

[文书格式]

民事(或行政)起诉状

    原告:(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

    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被告:(参照原告的写法)

简要案情:……

诉讼请求之一:

l、请求的理由:  (主要指本案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等)

2、提供的证据:

 (1)证据之一:1)名称或编号:……;2)内容、性质及来源……;3)证明对象……。

 (2)证据之二:

3、请求的依据:(主要指原告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等)……

诉讼请求之二:

……(参见诉讼请求之一的写法)

 

此致

    人民法院

                            

                     (签名或盖章)

责任编辑:湖南澧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