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司法公信力,公信力在日常用于中与信用、诚信、信誉等词的内涵大致相同,是指大众对某一事物的心理认可程度。司法公信力即指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性、权威性的心理平价及社会总体认可程度。它反映了社会大众对司法机关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和价值判断。司法公信力是依法落实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衡量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
公正的司法才能获得社会大众认可是毋庸置疑的。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义之一,作为普通民众只会对他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正义予以认可。公正是法院的生命力所在,是获得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司法公开要求法院把审理判决工作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让人们参与进来,用自己的“眼睛”看,从每一件案件中真正感受法院审判的公正,从内心真正信服法院审判的权威和公正。
目前法院的大多是从一下一些方面进行司法公开工作的:审判公开。审判公开是法律明确的法院审判基本原则,也是司法公开的首要内容。审判公开要求开庭审理要公开、宣判要公开。人们通过旁听可以清楚地知道案件全过程,对案件事实有基本的了解。裁判结果公开,人们可以从内心评判案件处理是否公平正义,也可以知道不服裁判还可以上诉,这使得人们从内心形成这样一个认知:我能通过法院寻求到最大可能的公平。
文书公开。文书上网是随着现有科学技术发展而来的一项新的司法公开内容。每一个案件都会有一个审理结果,裁判的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案件事实等等这些问题,人们都可以从上网的文书找到答案。同时也能形成民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网的文书若有枉法裁判的情况必然会逃不过人们“雪亮”的眼睛。这样就必然使法官在裁判案件时远离腐败、枉法,也从一个侧面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
贯彻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是司法公开,人民参与审判工作的最直接的方式。是司法公开最大化的表现。一方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人民陪审员放在与审判员同等的地位,让人民对审理案件有直接的发言权。能使人民最直接的感受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对自己评判的案件当然的予以认可。另一方面通过人民陪审员在生活中与其他人得接触,人们也可以从陪审员那里知道人民法院审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人民陪审员的亲身经历也能让人们感受法院审判的公正性。
当然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内容远不止以上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信息宣传、案件查阅公开等都是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
现阶段我们正在积极着手司法公开工作,也在不断克服司法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不过,我相信只要有“阳光”司法的决心,公正司法的信念,不久的将来定能完成司法工作的目标,也定能提高司法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我们一起努力,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