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句“冤冤相报何时了”化解了两个家庭长达三年的矛盾,双方的握手言和、谈笑风生,让我们深感调解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近日,少年法庭里接到一起故意伤害、非法持枪案,被告人严某持鸟铳射击被害人杨某下肢,致杨某腿部留有30多粒子弹。第二天杨某家属来本院咨询附带民事诉讼事宜,希望严某赔偿损失8万元。开庭审理前我们和杨某家属及严某家属做了沟通,希望双方能达成庭前和解,但双方矛盾很大。
两家的恩怨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原来杨某与严某曾于2009年1月发生过纠纷,当时杨某因砍伤严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赔偿严某经济损失12000元。杨某见自己被判了刑,还赔了钱,就多次找严某讨要“说法”,造成了严某及家人的恐惧。2011年10月19日下午16时许,杨某以朋友雷某和严某之父有纠纷为由到严家门前叫喊,严某认为杨某来找麻烦,害怕之下拿鸟铳射击。
调解的过程中,杨某的父亲称自己儿子目前仍躺在医院,腿上仍有20多粒子弹无法取出,即使以后取出子弹,儿子的腿部会留下大量疤痕,算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这些,要求严某赔偿8万元不过分。而严某的父亲称是杨某多次骚扰,儿子没有赔偿能力并且一分钱也不会赔偿,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态度生硬,坚决不让步,并且杨某的父亲还声称要找严某报复。
如果双方的矛盾这次不彻底解决很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报复的后果很可能是严某家人受伤,而杨某家人锒铛入狱。考虑到这些,我们决心无论如何要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做好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严某赔偿杨某3万元,而杨某也不再就此事起诉赔偿。
2012年10月29日是杨某家属来领2万元余款的日子,杨某父亲走进我们办公室时已是面容和善,而严某父亲也是笑脸相迎,临走时杨某父亲拉着严某父亲的手,说:“老弟,孩子们不懂事,等你儿子出来,我们让他俩好好聚聚!”
刑事案件的审理不仅仅是运用公权力、适用法律而已,在全国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审判工作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司法理念下,如何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对于提高庭前调解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控制再犯罪风险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