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法院桃花滩法庭副庭长覃敏,17年扎根基层,每年办案最多,案件质量均优,当事人胜败皆服。被人们亲切地称之为“勤动腿、勤动嘴、勤动脑”的“三勤”农民女法官。
1995年,覃敏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一直在农村基层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红湖法庭、甘溪滩法庭、桃花滩法庭,历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7年里,她走遍了澧县的平原水乡、山村小道,办理各类案件1320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被改判。对每一件案子,她都全身心地对待,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力争不留遗憾。这些年,先后调解结案案件600多件,化解了近200多起可能激化的矛盾,挽救了200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防止了10多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农村法庭工作十分辛苦,覃敏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长年到农家送文书,到田间地头调查调解,没有一丝怨言。桃花滩法庭辖区面积广,人口多,案件杂。2011年3月23日,覃敏身体不适,可她还是早早来到单位上班。同事见她脸色苍白,劝她休息。她说:“我能坚持住。”当天上午,她审理一宗离婚纠纷案,双方争议很大。11时许,庭审紧张有序地进行着,可覃敏满头大汗,脸色惨白,一头栽倒在审判台上,顿时失去知觉!大家急忙送她到医院救治。可她一清醒,又急忙回到法庭继续进行庭审,当事人及其亲友无不为之感动。
覃敏办案,坚持“腿勤”。多年来,她直接送诉状副本,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案结时直接送判决,了解当事人的满意度。基层法庭多是离婚案等民事案件,覃敏坚持“嘴勤”,多和当事人拉家常,多掌握当事人的心思,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并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她勤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和生活难题。她多次冒着倾盆大雨赶到村民家里调解纠纷;她经常深夜还在起诉离婚的夫妻家里说和,而忽视了自己的孩子。去年11月的一天,她到湖北松滋去了解案件,晚上12时才回家,看见斜靠在椅子上睡着了的7岁儿子,她忍不住流下心酸的泪水。
据桃花滩法庭庭长李远量介绍:2011年,覃敏办案近百件,经常是上午开庭,下午下乡,晚上写文书,休息日装卷。她的业绩,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受到群众广泛称颂,2011年当选为常德市第六届党代表,2012年被评为澧县人民法院法官形象代表,6月份又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她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带动了法院的创先争优,2008年以来,该院连续4年被评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五个一流工程”先进单位,年年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