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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十三年 身体力行谱华章
——记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桃花滩法庭女法官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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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传祥  发布时间:2011-03-29 07:45:57 打印 字号: | |

 

2011323上午11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法院桃花滩法庭的一名普通女法官覃敏在开庭审理案子的时候,却突然昏倒在工作岗位上。

这天,覃敏像往常一样730分就来到法庭,为9点钟的离婚案件作开庭前的最后准备工作。事后据出庭律师孙战武说,当庭审工作进行到10点多时,他发现覃法官面色越来越苍白,额头布满了汗珠,声音也越来越小,还略微有点颤抖。孙律师关切地询问覃法官是不是感到不舒服,要不要休息?控辩双方的当事人看到这种情况,也劝她休庭。

覃敏顿了顿,然后轻声说:“再坚持一会吧,你们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等案子审完后再说。”就这样她又开始坚持工作了。但当庭审进行到11点时,覃敏突然扑通一声倒在审判桌上,顿时失去知觉。在场的人忙成一团,书记员颜海娟赶紧跑去向庭长报告,庭长李远量立即派车把她护送到医院。值得庆幸的是,覃敏的身体并没有太大问题,只是由于长期坚持工作,疲劳过度,再加上感冒未愈,导致身体虚弱,突然昏厥。医生叮嘱她一定要好好休息,调理几天就会没事了。

春节前后,是农民工返乡的高潮,也是离婚案件的高发期。作为业务骨干,从春节上班以来,覃敏受理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有45件,占法庭受理案件的40%左右,几乎每天都要开庭审理案子。

长期过度劳累,导致覃敏身体非常虚弱。310号,她患了重感冒,庭长劝她回去休息,但她以法庭人手少、事情多为由坚持一边打点滴一边上班。然而感冒却一直未好,拖了她将近两个星期,直到今天昏倒在法庭上。

1995年,覃敏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时间长达13年。基层法庭多设在偏远的农村,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都比较艰苦。考虑到法庭的艰苦条件和女同志的实际情况,院党组一般不派女同志到基层法庭工作。但目前法官队伍青黄不接,法官又年龄偏大,有一次,院党组在调整人事时有点为难。而覃敏却主动请缨,说:“我生在农村,在法庭工作时间长,对农村情况和法庭工作比较熟悉,让我去基层法庭吧!”院党组考虑到她的困难,没有同意。但她却说:“组织考虑我的困难,我更应该为组织分忧。”最后,由于她的坚持,她重新回到了基层法庭。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覃敏每年办案7080件不等,所办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左右,先后获得常德市“人民满意法官”、澧县“三八红旗手”、澧县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不少农民朋友形容她办的案件是“吵吵闹闹上法庭,嘻嘻笑笑回家去”。

24日上午,仅休息了一个下午的覃敏又出现在了办公室,开始了她忙碌的一天。庭长和同志们都劝她多休息几天,但她却坚持回来。在她心里,党和人民的事,永远都是大事,自己的事,永远都是小事。

这就是覃敏,来自基层,很普通,一心为民,很固执。

                   

 

责任编辑:黄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