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死伤的法官和干警来说,包括朱军本人,这无疑是一起惨剧。然而竟有人为凶手朱军叫好,称其为“人民英雄”,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诧和遗憾。
何谓人民英雄?应该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人,这样的人当然值得人们崇敬。而朱军是因为泄个人私愤采取极端血腥的手段,他代表的是个人利益。
一些人将朱军视为“人民英雄”,完全是站在了反社会的立场。诚然,司法不公的现象确实存在,但这决不能成为行凶杀人的充足理由。更何况,所射杀的法官是无辜的,他们的家人受到心灵的重创,家人们是无辜的。漠视公民的生命,实际上就是漠视自己的生命,盲目赞扬朱军的人们,是非观已严重混淆!
这起悲剧不仅是死者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是对生命的践踏,也是对法治尊严的践踏,悲剧的惨痛后果,不仅仅是几个死者的家庭来承受,而是由整个社会来承受。
是非观混淆,置人类伦理道德基本底线于不顾的人们,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朱军似的人物不是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而是以别人和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这种血腥的反社会行为如果得到肯定,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悲剧的角色。
每一次悲剧发生后,我们应理性地思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共同探求解决问题的良方,实现法治建设的逐步进步。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对反社会行为进行谴责,我们才会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生存环境。